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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讲班在杭州举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5 点击量:4432

        201754日,浙江省图书馆学会在浙江图书馆报告厅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讲班,特邀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解读《保障法》,来自全省各公共馆和浙江图书馆职工200多人认真听取了宣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31日施行。《保障法》的发布施行,为各级人民政府推进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精神文化需求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助于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制度化。





李国新教授介绍了《保障法》立法背景和立法进程、立法的重要意义,并结合现实问题和实际情况详细解读了法律界定的重要概念 、法律明确的方针原则 、法律建立的基本制度 、法律强化的政府责任、法律衔接的改革政策 、触犯法律的行政责任六个方面内容。李教授的精彩解读使我省广大图书馆工作者能更好地学习理解《保障法》、贯彻落实《保障法》,积极作为,依法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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