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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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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学字〔2016〕61号
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各会员单位,各图书馆: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实践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要求,受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委托中国图书馆学会制定并于2015年发布《书香城市(县级)、书香社区标准指标体系》。现中国图书馆学会决定组织举办2016年发现“书香城市(区县级)”活动,挖掘和发现一批保障体系完善、社会参与度高、创新性强、阅读成效显著的“书香城市(区县级)”,发挥他们的典型带动作用,为各地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提供示范。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委员会
宁波市图书馆
协办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委员会社区与乡村专业委会
二、活动参与的对象与范围
1.全国各省,各自治区的县、区、市(区县级)
2.各直辖市区、县
三、推荐申报依据及原则
1.符合《发现书香城市(区县级)活动评价指标》(详见附件2)标准;
2.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有特色、有创新;
3.带有先进性、引导性和示范性。
四、申报条件
申报“书香城市(区县级)”的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县级图书馆须在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中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2.完善的县域总分馆体系
3.人均藏书(纸本)1册
4.县域总分馆人均年新增藏书0.04册
5.阅读推广活动60场次/年
6.公共阅读设施免费开放达标
7.县域总分馆人均外借1册次
8.县级党委或政府建立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
9.每千人拥有2个版面或屏幕,包括阅报栏、多媒体屏、电子屏等公共阅读栏屏
五、申报办法
本次活动由中国图书馆学会组织开展,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图书馆,会同当地文化部门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发现“书香城市(区县级)”的推荐申报工作。
请申报城市填写“书香城市(区县级)”推荐申报表,附2000字以内的有关综合介绍材料和5分钟视频资料(视频材料上传至申报平台)。请将纸质文本一式三份,经县文化部门和省图书馆学会审核盖章,所在地市图书馆学会备案后,于8月20日前邮寄至宁波市图馆。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永丰路135号宁波市图书馆
邮编:315010
联系人:彭佳、洪敏
联系电话:18069155051、18069155023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同时,请将申报的相关材料于2016年8月20日前上传至“发现‘书香城市’”申报平台,步骤如下:
(1)申报单位于2016年7月20日起可以登陆中国图书馆学会网站http://www.lsc.org.cn/cn/index.html或宁波市图书馆网站http://www.nblib.cn/,点击2016发现“书香城市”悬浮窗口跳转至申报数据库平台,进行注册。
(2)注册成功后,上传申报表和情况综述、视频资料(5分钟以内),并根据《发现书香城市(区县级)活动评价指标》(附件2),以附件形式逐条上传说明材料。说明材料不超过10M大小的WORD形式,包含文字概况和图片等证明或说明性文件,要求文字资料简明扼要,说明问题;图片清晰,反映主题核心内容。
附件: 1. 书香城市(县级)申报表.docx
2. 发现书香城市(区县级)活动评价指标.docx
中国图书馆学会
2016年7月5日